国际牌号对照与替代参考
对照关系有范围,替代判断有依据。
不因名称相近或成分接近认定可直接替代。严格等同也仅限所列标准版次与产品范围;关系不自动反向或传递。
怎样理解对照关系
严格等同、近似对应、成分接近、不建议直接替代分别管理。请先明确原标准和版本、产品形态与交付状态,再核查目标材料的性能与工况限制。缺少资料时保留待核对状态,不根据名称生成替代清单。
对照关系有范围,替代判断有依据。
严格等同、近似对应、成分接近、不建议直接替代分别管理。请先明确原标准和版本、产品形态与交付状态,再核查目标材料的性能与工况限制。缺少资料时保留待核对状态,不根据名称生成替代清单。